5月29日,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承担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创新型抗病毒药物研发能力建设项目”通过了江苏省经贸委验收委员会的验收。
验收委员会由省市经贸委、市财政局、环保局等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验收委员会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详细听取了企业技术中心的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审查了相关文件和资料,考察了技术中心的实验室、中试车间等,认为符合验收要求。
据了解,通过创新能力专项建设,提高了企业技术中心抗病毒药物设计和合成的自主研发创新能力,为抗病毒创新药物的研发提供了良好的基础。目前,扬子江已建立了化合物分子设计、原料药中试及质控三个平台,新增60多台(套)研发、检测及中试设备,引进科技人才组建了研发科研队伍。项目立项前后实施期间,共设计合成出一千多个新型的具有抗病毒活性的化合物,其中有三个活性较强的化合物正在进行前期的药理、毒理的评价研究,并已经申请发明专利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