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海燕大酒店电制冷机组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

XM-202403-0003

招标人名称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海燕大酒店电制冷机组安装工程,位于泰州海燕大酒店,主要包含制冷机房原有四台溴化锂设备的拆除、搬运,甲供三台电制冷设备的安装及其控制系统安装等

建设地点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海燕大酒店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

2024.09.14

公告结束时间

2024.09.30

项目具体信息

编号

项目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1

海燕大酒店电制冷机组安装工程

包含制冷机房原有四台溴化锂设备的拆除、搬运,甲供三台电制冷设备的安装及其控制系统安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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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甲方以供应链金融支付的方式支付施工合同价款,付款时间以甲方首次签发时间为准:

1.进度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设备进场通道拆除完成,甲方付合同总金额的20%。

2.进度款:三台冷水机组就位、管道安装完成,招标方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竣工决算款:工程施工安装调试结束后,乙方提交全套竣工资料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决算后,甲方支付至最终决算总价的97%。

4.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经甲方验收合格无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

1.每次甲方付款前,乙方必须提前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及加盖乙方公章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证明材料并交付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施工人员工资发放记录必须有所有施工人员签字,并由中标单位盖章;签字盖章的工资发放记录是申请进度款的必要条件;

2.支付决算款前,需开全全额发票。

3.付款前已完工程量为验收合格工程量;付款前已完工程量资料应齐全有效。

4.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乙方需响应甲方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方式,配合完成付款账户的开户、操作。

5.供应链金融付款账期约定1年,可随时向银行贴息支取,贴息费由乙方承担。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

2.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近三年有机电安装相关工程业绩(合同额不少于100万)。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1.持有本单位注册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近三年承担过同等规模(合同额不少于100万)的机电安装项目施工管理业绩;

2.提供近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半年以上社保信息;

2.本项目需配备专职安全员(C证上岗)常驻现场,具有三年以上现场安全管理经验,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社保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4916170分之前;

地点: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扬子江药业集团基建部)

费用:/元。

联系方式

扬子江药业集团

部门:基建部;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15380735771;邮箱:70992@yangzijiang.com 

报名途径

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备注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