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有限工厂国际序列码L4L5 | 项目编号 | XM-202603-0170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适用于出口欧盟国家的产品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7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8月4日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1 | 有限工厂国际序列码L4L5 | 由具备EU GMP的国际序列码系统服务商开展L4-L5数据处理和交互系统建设,以满足工厂药品国际化的法规要求,实现药品序列号全生命周期关联,从生产端到销售终端的信息自动同步,与国内外的经销商、欧盟销售地的网络数据可交互可查询等,最终使有限公司工厂的产品顺利进入欧盟流通环节,实现药品全生命周期可追溯。 | 暂定60个自然日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1.付款条款: (1)合同签署生效,收到招标单位通知中标单位入场,项目启动,形成双方认同的《工作说明书》并签字确认,招标单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2)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双方在项目《蓝图文档》签字验收,招标单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国际序列码L4L5系统项目实施完成,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共同签署《上线验收报告》。验收通过后,招标单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项目验收满1年无质保问题,经招标单位确认,签署质保期验收报告,招标单位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2.税率要求:6%。 3.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电汇付款方式,中标单位需响应招标单位的付款方式,配合完成包括不限于付款账户的开户、操作。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方注册资金200万以上,须具有所投产品的销售代理资格证书。 2.投标方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 3.投标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方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方近三年财务报表净利润不连续为负。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国际序列码相关项目经验不少于 3 个。 2.需具备对目标行业的深度业务理解能力,能够牵头进行需求调研、蓝图设计工作。 3.具备出色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能够管理跨部门团队并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交付。 4.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在投标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在项目期间不能换人;且我方拥有换人的权利,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单位要求及时更换,且更换后的人员须具备同等能力水平。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之前 费用: / 元 商务开标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扬子江南路1号 | |||||
联系方式 | 扬子江药业集团 部门:经办部门;联系人:林峰;电话:18752519521; 部门:招标中心;联系人:刘丽;电话:0523-86978010,18552270257。 | |||||
报名途径 |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中须注明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并写明具体网址,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 |||||
项目投标报名表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企业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
注册资金 | 实缴资金 | ||
法人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企业资质 (本项目相关) | |||
企业业绩 | 附业绩列表(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 ||
财务状况 | 近三年财务报表 | ||
信息获取的途径 | (填写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 | ||
报名流程 | 1.报名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料盖章扫描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后需撤销的,重新发邮件至报名邮箱,说明撤销原因。(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相关供应商(新单位)调研。 3.调研完成后发放招标文件。 4.本报名表随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起发至招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获取待资格预审完成后,以公司通知为准。 6.附件资料命名方式:XXX项目(拟投标项目名称)+XXX公司(投标人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