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高企复审认定及集团及子公司2025年度涉税审计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标的一: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及202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审计服务 标的二: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研发加计扣除及财产损失审计服务 | ||||||
建设地点 |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27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31日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
1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高企复审认定及集团及子公司2025年度涉税审计项目 | 1、集团2023-202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审计 2、集团202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审计 3、集团2025年度研发加计扣除审计 4、集团及子公司2025年度财产损失审计 5、集团及子公司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 | / | 10个月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分期付款:分三期,第一次20%,第二次20%,第三次60% 1、完成2023-2024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预审计,付合同总价的20%; 2、完成2023-2025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及2025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付合同总价的20%; 3、完成集团2025年度研发加计扣除审计、2025年度财产损失审计、2025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付合同总价的60%。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会计师证/税务师证或中级以上会计职称证书。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2025年11月03日17时之前;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 | ||||||
联系方式 | 扬子江药业集团 部门:财务部核算管理处;联系人:徐小曼;电话:15861042423; 部门:招标中心;联系人:刘丽;电话:0523-86978010,18552270257。 | ||||||
报名途径 |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中须注明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并写明具体网址,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 ||||||
项目投标报名表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企业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
注册资金 | 实缴资金 | ||
法人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企业资质 (本项目相关) | |||
信息获取的途径 | (填写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 | ||
报名流程 | 1、报名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投标单位相应营业执照、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打包发至公告报名邮箱。报名后需撤销的,重新发邮件至报名邮箱,说明撤销原因。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相关供应商调研。 3、调研完成后发放招标文件。 4、本报名表随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起发至招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获取待资格预审完成后,以公司通知为准。 6、附件资料命名方式:XXX项目(拟投标项目名称)+XXX公司(投标人名称)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