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南京海陵检测中心一楼改造组合式空调机组项目 | 项目编号 | XM-202508-0012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1、舒适性空调推荐工艺如下:新风段→初效过滤段→中效过滤段→表冷段→中间段→加热段→加湿段→送风段→风机段。 2、空调机应能处理的风量不小于35869m³/h,冷量652kw,加热量427kw,加湿量30kg/h,机外余压不低于600Pa,机组实际参数不得低于以上参数。 3、处理后的空气温度需满足:温度15℃≤T≤25℃、湿度40%≤RH≤60%。 4、以上参数及配件品牌最终参考招标文件。 | ||||||
建设地点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9号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09月3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
1 | 南京海陵检测中心一楼改造组合式空调机组项目 | 组合式机组1台 | / | 30天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1.招标方负责分 叁 期以银行汇款的方式付款,付款时间以银行汇出时间为准: ①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方出具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招标方在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给乙方; ②设备调试合格并经招标方验收合格后,投标方出具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招标方在收到发票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5%给投标方; ③合同总价5%余款作为质保金,待验收合格后满1年系统无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清(无息)。 2.招标方付款前投标方须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支付决算款前,需开全全额发票。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实缴资本金额应与注册资本一致; 3、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查(需盖公司章); 5、有成熟的EC风机使用案例。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在投标人单位六个月以上社保记录。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1、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提供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之前;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9号(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项目部); 费用: 100 元 | ||||||
联系方式 | 扬子江药业集团南京海陵药业有限公司 部门:项目部;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761811296; 部门:招标中心;联系人:刘丽;电话:0523-86978010,18552270257。 | ||||||
报名途径 |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中须注明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并写明具体网址,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
项目投标报名表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企业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
注册资金 | 实缴资金 | ||
法人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企业资质 (本项目相关) | |||
企业业绩 | 附业绩列表(近三年和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 ||
财务状况 | 近三年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 ||
信息获取的途径 | (填写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 | ||
报名流程 | 1、报名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投标单位相应营业执照、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打包发至公告报名邮箱。报名后需撤销的,重新发邮件至报名邮箱,说明撤销原因。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相关供应商调研。 3、调研完成后发放招标文件。 4、本报名表随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起发至招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获取以公司通知为准。 6、附件资料命名方式:XXX项目(拟投标项目名称)+XXX公司(投标人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