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江苏制药股份安全环保部关于新增中药制剂、化药制剂的生产技术改造环评验收项目 | 项目编号 | XM-202505-0057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中药制剂、化药制剂的生产技术改造环评验收 | ||||
建设地点 | 扬子江药业集团 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08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07月17日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1 | 江苏制药股份安全环保部关于新增中药制剂、化药制剂的生产技术改造环评验收项目 | 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新品环评报告表》对新增中药制剂、化药制剂的生产技术改造环评验收 | 2025.08.25-2026.02.25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1、招标单位以银行电汇汇款方式付款。 2、中标单位完成竣工环境验收检测,编制好竣工检测报告,并召开专家评审获得专家初审通过意见后,开具合同总价50%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单位在收到正确无误的发票后将费用支付至中标单位银行账户。 3、组织开展专家验收复审,取得专家最终验收意见,经验收意见公示后,中标单位开具剩余合同款项发票(6%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单位在收到正确无误的发票后将费用支付至中标单位银行账户。 4、此项目款为总价合同,包含专家费、招待费等一切涉及费用,招标单位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2名及以上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2.不得借用资质。 3.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度的)且财务状态良好,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项目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予认可;有项目经理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 2.提供近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1.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须与中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合同。 2.拟派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一经面试合格不得随意更换。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 2025 年 07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之前 地点: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处(线上获取) ; 费用: 0 元 | ||||
联系方式 | 扬子江药业集团 部门:经办部门;联系人:毛建佳;电话:17368398765; 部门:招标中心;联系人:刘丽;电话:0523-86978010。 | ||||
报名途径 |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中须注明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并写明具体网址,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
项目投标报名表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企业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
注册资金 | 实缴资金 | ||
法人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企业资质 (本项目相关) | |||
企业业绩 | |||
财务状况 | |||
招标项目信息获取的途径 | |||
报名流程 | 1.报名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投标单位相应营业执照、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打包发至公告报名邮箱。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相关供应商(新单位)调研。 3.调研完成后发放招标文件。 4.本报名表随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起发至招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获取以公司通知为准。 6.附件资料命名方式:XXX项目(拟投标项目名称)+XXX公司(投标人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