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精神类药品监控新增项目

项目编号

XM-202505-0009

招标人名称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

厂区监控新增

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云河路9号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公告开始时间

2025.06.23

公告结束时间

2025.06.28

项目具体信息

编号

项目名称

发包内容

计划工期

1

精神类药品监控新增

1、为满足精神类药品生产和存储过程的监控录像覆盖,在物料仓库、QC、外用制剂车间、小容量注射剂1号车间及厂区道路等地方安装及维修监控,需满足现有安防平台的对接要求;

2、涉及到精神类药品生产和存储过程的监控录像需满足3个月存储时间;

3、需在公司监控中心实现报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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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1、合同签署生效,中标方进场调研并启动项目,形成双方认同的《工作说明书》并签字确认,经招标方完成设备开箱验收一周内,招标方将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招标与中标双方依据《工作说明书》完成整体测试,调试,实施,上线,双方完成交付验收通过,招标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3、项目实施落地与验收之后,招标与中标双方根据相关验收要求,签订竣工验收报告,并在招标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4、项目验收后满1年无质保问题,期满后经招标方确认一周后,招标方在取得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5、每次付款前,中标方先按合同约定金额向招标方开具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在收到中标方发票后一周内付款,否则招标方有权停止支付相应款项。

6、本付款方式的约定仅供合同参考,最终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投标方如对付款方式不认可,需在招标记录中明确提出,并得到招标方的认可,方可修改。

7、税率要求:设备13%,人工6%。

8、本项目付款方式采用电汇付款方式,中标方需响应招标方采用电汇付款方式,配合完成包括不限于付款账户的开户、操作。

投标人

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单位须满足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3、与本公司有过良好合作且无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优先考虑。
4、供应商具备网络设备厂商认证(如海康/大华/宇视等)、系统集成资质,施工方需持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经验丰富,响应迅速。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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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202506201700分之前;

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云河路9号

联系方式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紫龙药业有限公司

部门:经办部门;联系人:蔡奇峰;电话:15195049234

部门:招标中心;联系人:季江烽;电话:18936830348

部门:招标中心;联系人:刘丽;电话:0523-86978010

报名途径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中须注明获取招标信息的写明具体网址,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备注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项目投标报名表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


实缴资金


法人授权委托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企业资质

(本项目相关)


企业业绩


财务状况


招标项目信息获取的途径


报名流程

1.报名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投标单位相应营业执照、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打包发至公告报名邮箱。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相关供应商(新单位)调研。

3.调研完成后发放招标文件。

4.本报名表随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起发至招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获取以公司通知为准。

6.附件资料命名方式:XXX项目(拟投标项目名称)+XXX公司(投标人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