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龙凤阁药材种植基地无人机巡检项目 | 项目编号 | XM-202503-0022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1.无人机管理平台开发,本地化部署。可制定无人机巡检路线进行自动巡检;支持定制开发;提供标准API接口;支持第三方系统账号对接。 2.两个基地(暂定福建福鼎、重庆铜梁)无人机及机场部署,与管理平台集成,实现自动巡飞及相关功能。 | |||||
建设地点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及龙凤阁种植基地(暂定福建福鼎、重庆铜梁)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 年4月 11 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 年 4 月 20 日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1 | 龙凤阁药材种植基地无人机巡检 | 1.无人机管理平台开发,本地化部署。 2.两个基地无人机及机场部署,与管理平台集成 | 50个自然日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分批付款,每批次付款方式如下: 1.设备到货款:合同清单中所有设备全部送达现场,招标方签署项目设备到货验收证明,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投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功能验收款:完成平台功能建设、硬件集成,招标方完成项目功能验收,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投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竣工验收款:完成功能验收试运行3个月无异常,招标方完成项目竣工验收,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投标方支付竣工决算总额的30%; 4.项目质保尾款: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期满一年,招标方完成质保验收,招标方收到投标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投标方支付竣工决算总额的10%; 注1:每次付款前投标方需先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如遇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格不变,增值税税额按实际票面税额结算。 注2:合同付款采用供应链金融付款模式支付,供应链金融付款账期约定12个月,提前支取贴息及手续费由投标方承担。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满足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本次项目主要设备厂商的授权代理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本次项目招投标的设备的厂商“项目授权函”、“产品质保承诺函”,并加盖厂商公章,以确保中标后提供可靠的服务支持与质保。 4.投标人近2年有相似项目的成功交付案例≥2个。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N/A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N/A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 地点: ; 费用: 元 | |||||
联系方式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部门:经办部门;联系人:肖伟;电话:15996096933; 部门:招标中心;联系人:刘丽;电话: 0523-86978010。 | |||||
报名途径 |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中须注明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并写明具体网址,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
项目投标报名表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企业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
注册资金 | 实缴资金 | ||
法人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企业资质 | (本项目相关) | ||
企业业绩 | 附业绩列表(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 ||
财务状况 | 近三年财务报表 | ||
信息获取的途径 | (填写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 | ||
报名流程 | 1.报名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投标单位相应营业执照、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打包发至公告报名邮箱。报名后需撤销的,重新发邮件至报名邮箱,说明撤销原因。(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相关供应商(新单位)调研。 3.调研完成后发放招标文件。 4.本报名表随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起发至招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获取待资格预审完成后,以公司通知为准。 6.附件资料命名方式:XXX项目(拟投标项目名称)+XXX公司(投标人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