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工厂质量管理部关于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相关上市后PV服务的项目 | 项目编号 | XM-202501-0033 | ||||
招标人名称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规模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德国、荷兰实现上市后委托开展PV服务 | ||||||
建设地点 | 德国、荷兰 | 资格审查方式 | R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2/18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2/25 | ||||
项目具体信息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发包内容 | 计划工期 | ||||
1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欧盟上市后PV服务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德国、荷兰实现上市后PV服务 | 服务周期1年 |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生效后,投标方完成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经招标方验收合格,且经过招标方内部决算后,投标方开具最终决算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收到发票后支付最终决算总额的100% |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人民币。 2、具有欧盟药物警戒实施所需相应资质,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经验丰富的药物警戒专家团队,能够提供全面的药物警戒服务,包括个例安全性报告、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信号检测、风险管理等,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须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 | ||||||
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要求 | / | ||||||
对投标人 的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招标文件获取 |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之前 地点: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扬子江南路1号(扬子江药业集团招标办); 费用: 0 元 | ||||||
联系方式 | 扬子江药业集团 部门: 经办部门 ;联系人: 刘洋 ;电话: 15152990850 ; 部门: 招标中心 ;联系人: 刘丽 ;电话: 0523-86978010 。 | ||||||
报名途径 | 报名途径:邮件形式报名 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报名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中须注明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并写明具体网址,报名结果以邮箱投递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招标单位所有。 | ||||||
备注 | 投诉方式: 法律监察部:0523-86976380 招标中心:0523-86978010 |
项目投标报名表 | |||
投标项目名称 | |||
投标企业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人代表 | |||
注册资金 | 实缴资金 | ||
法人授权委托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 ||
企业资质 | (本项目相关) | ||
企业业绩 | 附业绩列表(本项目相关的业绩) | ||
财务状况 | 近三年财务报表 | ||
信息获取的途径 | (填写获取招标信息的途径) | ||
报名流程 | 1.报名单位根据招标公告要求将投标单位相应营业执照、资质等招标公告要求的资料打包发至公告报名邮箱。报名后需撤销的,重新发邮件至报名邮箱,说明撤销原因。(报名邮箱:zbswc@yangzijiang.com) 2.招标人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初审合格后,组织人员对相关供应商(新单位)调研。 3.调研完成后发放招标文件。 4.本报名表随同投标单位报名资料一起发至招标人邮箱。 5.招标文件获取待资格预审完成后,以公司通知为准。 6.附件资料命名方式:XXX项目(拟投标项目名称)+XXX公司(投标人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