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微生物药
·循环系统用药
·解热镇痛类用药
·消化系统用药
·呼吸系统用药
·妇科用药
·内分泌系统用药
·抗肿瘤药
·其他类
·集团介绍
·总裁致词
·企业文化
·大事记
·集团全景
·荣誉录
·服务宗旨
·质量保证
·意见反馈
·服务热线
·资格要求
·常用材料需求
·致合作伙伴
·工作在扬子江
·生活在扬子江
·人才招聘
·联系我们
·公司新闻
·医药信息
·扬子江期刊
·国际业务概况
·功能定位
·出口产品展示
·供求热线
·客户反馈
产品介绍
网站信息
资格要求
常用材料需求
致合作伙伴
扬子江药业集团采购供应商资格申请须知
一. 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取得本公司的供应商资格:
1. 具有法人资格或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 国家有关部门和采购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凡需取得供应商资格者,应当向公司供应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法定部门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4. 企业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检验人员登记表
5.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6. 企业管理组织及机构的设置
7. 生产车间工艺布局平面图
8. 产品工艺流程图
9.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10. 主要检测仪器一览表
11. 生产质量管理程序和制度目录
12. 药品批准证书(复印件)
13. 生产车间洁净度测试报告(复印件)
14. 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
三. 供应部对进入供应商,每年进行四次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加盖审验合格章,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采购供应商资格。
四. 供应商工商变更、注销,应书面报告公司供应部,并办理有关采购供应商的资格变更或注销手续。
五.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部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禁止其2年内进入采购市场;给公司采购或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 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采购供应商资格的;
2. 提供虚假投标材料的;
3. 采用不正当手段低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 与其他供应商串通垄断公司招标采购品种的;
5.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
6. 擅自变更或者终止采购供货合同的;
7. 向采购主管部门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 拒绝有关部门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
欲取得我公司供应资格的供应商请到扬子江药业集团供应部领取或者在本网下载
《扬子江药业集团采购供应商资资格申请表》
,如实填写,并在每份资料上加盖公司红章,连同所列各种材料装订成册,邮寄或递交至扬子江药业集团供应部等待审查。(邮编:225321 地址:江苏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扬子江南路1号 扬子江药业集团 收件人:供应部)
扬子江药业集团 供应部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苏ICP备05003825号
Copyright (C) 2002 - 2005 YZJ Group.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扬子江药业集团